索 引 号: 00817804-9/2017-19993 分类: 函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日期: 2017年07月10日
名  称: 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省人大五届五次会议第552145号建议答复的函
文  号: 海府复字〔2017〕35号 主 题 词:


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省人大五届五次会议第552145号建议答复的函

张陈慧代表:

  您《关于支持海口市加快推进G15沈海高速公路海口段(疏港货运快速干道)项目建设的建议》(第552145号)收悉。感谢您对我市G15沈海高速公路海口段(疏港货运快速干道)项目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一、加快项目环评报告申报审批问题

  由于G15沈海高速公路海口段(疏港货运快速干道)需局部穿越海口石山火山群国家地质公园,涉及生态红线等问题,海口市政府、省生态环保厅、省交通运输厅在协调一致的情况下,联合行文就项目穿越海口石山火山群国家地质公园问题请示省政府,待省政府批复后,即可办理项目环评申报。

  二、协调省级有关部门支持项目问题

  该项目已列入《国家公路网规划(2015-2030)》和交通运输部“十三五”规划项目,按照交通运输部和西部项目资金补助标准,可向交通运输部申请部分项目资金支持。同时该项目已列入2017年省重点项目、2017年我市重点项目,在项目工可审批、用地、设计及概算审查、资金等方面已开通绿色通道并给予了大力支持。

  海口市人民政府

  2017年6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黄武群,电话:68725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