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业登记

mobile.48365365.com网站  更新时间:2015-06-25   来源:  作者:
【字体:

复业登记

一、申请条件

    办理停业登记的纳税人,在恢复生产经营之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复业登记。

二、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八条;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

三、办理材料

    1.填写《复业报告书》。

四、办税流程

五、办理地点

 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

六、办理时间

   符合条件,当场办结。

七、联系电话

海南地税纳税服务咨询热线12366—2

 附件:复业报告书.doc



[录入者:市地税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