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新琼片区棚户区改造基础设施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复函
海南省南海长发建设工程投资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报<海口市新琼片区棚户区改造基础设施PPP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申请》(南海长发〔2017〕066号)收悉。经审核,函复如下:
一、根据报送的项目初步设计方案,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一)(对琼山大道进行道路改造,长约1322米、红线宽60米,新建规划一号路、规划二号路、规划三号路、规划四号路、规划五号路共5条道路,其中规划一号路长约445米,红线宽50米;规划二号路长约409米,红线宽25米;规划三号路长约664米,红线宽40米;规划四号路长约647米,红线宽40米;规划五号路长约1320米,红线宽25米。(二)建设琼山大道双仓管廊2486米,白驹大道、规划一路、规划六路的单仓管廊共1519米,以及其余道路的缆线管廊共3038米;同时建设管廊分控中心,建筑面积约808平方米。
二、项目概算总投资为67538.7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57254.6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6449.26万元,预备费 3185.20万元,建设单位管理费649.63万元。
三、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初步设计和概算报批承诺书开展后续设计和实施工作,将投资控制在核定的概算之内,未经我委批准,调整初步设计内容造成超批复概算的,一概自担后果、自筹资金、自负责任。
四、其他请按照基本建设程序严格执行。
五、此文自批复之日起两年内有效。
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1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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