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海口市环境状况公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海南省环境保护条例》的规定,现发布2017年《海口市环境状况公报》。
海口市生态环境保护局
二0一八年
综述
2017年,海口市环境保护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切实改进作风,认真履行职责,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 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发展理念,全面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全市环境空气质量、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国控断面水质总体良好,为建设国际化滨江滨海花园城市提供坚实的环境支撑。
一、 环境空气质量
(一)城市环境空气质量
2017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保持优良水平。有效监测天数为365天,其中,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一级优天数为261天,二级良天数为91天,超二级天数为13天,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AQI≤100的天数)为96.4%。全市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分别为6μg/m3、12 μg/m3、37μg/m3和20μg/m3。一氧化碳(CO)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是0.8mg/ m3,臭氧(O3)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数是127μg/m3。在环保部公布的实施新空气质量标准的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及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等74个城市中,海口市名列第一。
图1 2017年海口市空气质量级别分布示意图
(二)主要旅游景区空气负离子浓度
2017年,雷琼海口火山群世界地质公园空气质量优良,空气负离子年均浓度为1684个/cm3,大于世界卫生组织规定的清新空气1000-1500个/cm3的标准,对人体健康有利。
二、水环境质量
2017年海口市水环境质量状况总体良好。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和国控断面水质达标率均为100%,省控断面水质达标率为87.5%,近岸海域水质达标率为92.8%,典型乡镇和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稳中有升,城市内河(湖)通过整治水质大幅度提高。
(一)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
1.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
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分为地表水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和地下水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监测点位分别为龙塘水厂、永庄水库和秀英水厂。2017年,龙塘水厂、永庄水库109项地表水源水质指标和秀英水厂39项地下水源水质指标分别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标准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93)Ⅲ类标准,达标率为100%,符合国家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标准。
2.典型乡镇和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海口市典型乡镇和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监测点位共19个,其中,地表水型水源地点位5个,地下水型水源地点位14个。2017年,5个地表水型水源地点位水质均达标;14个地下水型水源地中,石山镇和龙塘镇2个水源地水质达标,其余12个水源地水质除总大肠菌群外,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93)Ⅲ类标准。与2016年相比,地表水型水源地水质持平,地下水型水源地水质有所提高。
(二)地表水
1.国控断面
地表水国控断面共有5个,分别为儒房渡口、后黎村、农垦橡胶所一队、龙塘和演州河。2017年,5个国控断面水质均达到相应的控制目标。其中,儒房渡口、后黎村和农垦橡胶所一队等3个监测断面水质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龙塘和演州河水质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与2016年相比,后黎村断面水质有所提高,其他4个断面水质持平。
2.省控断面
我市共有8个省控断面,分别为儒房渡口、后黎村、农垦橡胶所一队、龙塘、演州河、群益村、巡崖村和福美村,其中儒房渡口、后黎村、农垦橡胶所一队、龙塘和演州河等5个断面既是国控断面又是省控断面,这5个断面的水质已在国控断面部分阐述。其他3个地表水省控断面中,除福美村外均达到相应的控制目标。其中,群益村和巡崖村水质均达到地表水Ⅲ类的控制目标;福美村水质为地表水Ⅲ类,超过地表水Ⅱ类的控制目标。与2016年相比,这3个省控断面水质均持平。
3.省政府要求治理的水体
我市有18个水体纳入《海南省城镇内河(湖)水污染治理三年行动方案》,监测频次为1次/月。2017年12月,18个水体中有13个水体达到相应的水质管理目标,分别是美舍河、五源河、龙昆沟、电力沟、龙珠沟、鸭尾溪、海甸沟、响水河、红城湖、东西湖、金牛湖、工业水库和丘海湖,达标水体比2016年12月多8个。
4.建成区黑臭水体
据2015年调查核实,我市建成区范围内共有19条(21处)黑臭水体,监测频次为1次/月。2017年12月份,东西湖、工业水库、龙珠沟、电力沟、美舍河(A、B、C段)、红城湖、响水河和鸭尾溪等8个水体均无黑臭,比2016年12月份增加4个。
(三)近岸海域
2017年,全市14个近岸海域监测点位中除东寨港红树林水质超标外,其余13个水质均达到《海水水质标准》(GB 3097-1997)规定的相应环境功能区标准或年度水质管理目标。与2016年相比,桂林洋水质持平,东寨港红树林水质变差,其余12个点位的水质均有提高。
三、声环境质量
2017年海口市功能区昼间平均等效声级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区域环境昼间噪声总体水平为三级(一般),道路交通昼间强度等级为二级(较好)。
(一)城市功能区声环境
全市4类声环境功能区昼间平均等效声级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与2016年相比,4类声环境功能区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保持稳定。
(二)区域环境噪声
全市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6.0分贝,总体水平为三级(一般),比2016年上升0.3分贝。
(三)城市道路交通噪声
全市交通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69.2分贝,强度等级为二级(较好),比2016年上升0.3分贝。
四、辐射环境质量
2017年海口市辐射环境质量总体良好,处于正常环境本底水平。各个监测点的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保持在本底水平;气溶胶中天然放射性核素铍-7、铅-210和钋-210活度浓度和人工放射性核素锶-90、铯-137活度浓度处于本底水平,其余γ放射性核素未检出;饮用水源地水中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地下水中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土壤中天然放射性核素铀-238、钍-232、镭-226、钾-40和人工放射性核素铯-137及电磁辐射监测点的射频电场、工频电场和磁感应强度等监测结果与历年相比无明显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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