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一八年一季度海口市环境质量状况
mobile.48365365.com网站 更新时间:2018-04-11
来源:市生态环保局 作者:
二○一八年一季度海口市环境质量状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海南省环境保护条例》,现将我市二○一八年一季度环境质量状况发布如下:
一、环境质量
(一)空气质量
1季度全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一级标准50天,二级标准40天。全市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分别为6μg/m3、14μg/m3、44μg/m3和26μg/m3,一氧化碳(CO)日均值第95百分位数是0.8mg/ m3,臭氧(O3)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的第90百分位数是104μg/m3。
(二)水环境质量
1.饮用水源
南渡江龙塘、永庄水库等国家考核地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
2.国控断面
农垦橡胶所一队和儒房渡口水质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龙塘、演州河和后黎村等3个监测断面的水质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3.海水浴场
假日海滩浴场水质总体良好,13周符合二级标准(良),适宜游泳。
发布者:海口市生态环境保护局
发布日期: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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