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关于海口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103号建议答复的函

mobile.48365365.com网站  更新时间:2017-07-05   来源:海口史志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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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保护和修缮包道村侯家大院文化遗产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意见函告如下:

旧州镇岭南村委会包道村侯家大院“宣德第”是我市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好历史文化,对于文化传承、旅游开发、休闲娱乐、商业活动等方面都具有重要的意义。2009年侯家大院“宣德第”经我局申报已被列入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013年我局专门针对侯家大院“宣德第”现状进行实地考察,并完成相关修缮方案设计。

目前侯家大院“宣德第”所有人根据我局提出关于成立一个侯家大院“宣德第”民间管理机构的建议,已成立“侯家大院‘宣德第’理事会”对“宣德第”进行保护和合理利用及管理。

依据“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保工作方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一条:“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由使用人负责修缮、保养;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由所有人负责修缮、保养。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有损毁危险,所有人不具备修缮能力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帮助;所有人具备修缮能力而拒不依法履行修缮义务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给予抢救修缮,所需费用由所有人负担。”根据此条,侯家大院“宣德第”是属于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文物保护单位应由侯家大院“宣德第”所有人筹措资金进行修缮;如果侯家大院“宣德第”所有人资金不足,不具备修缮能力的,可以向市、区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建议市、区人民政府根据财政能力给予支持补助;同时我局建议侯家大院“宣德第”所有人可采取与社会资本合作的方式,由社会资本方按照我局委托编制的修缮设计方案进行修缮。宣德第修缮后的开发利用,可以根据《文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使用时加强文物管理。

2016年旧州镇包道村已入选为国家第四批传统村落。我局已和龙华区政府沟通,建议针对包道村进行整体性规划编制。

十分感谢林海代表对我市文物保护工作的关心,也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今后,我们将努力做好历史文化保护工作,推动历史文化传承。

 

 

海口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

2017年7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夏蓓丽,电话:65305577)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琼山区政府,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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